政策創(chuàng)新
甘肅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收費政策
發(fā)布時間:2018/2/2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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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從甘肅省教育廳了解到,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(fā)展,甘肅省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收費政策,禁止民辦學校以各種名義進行集資或變相集資活動。
甘肅省教育廳介紹,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要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,逐步實行市場調節(jié)價,相關部門根據辦學成本以及本地公辦教育保障程度、民辦學校發(fā)展情況等因素確定具體收費標準。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(jié)價,具體收費標準由學校自主確定。政府依法加強對民辦學校收費行為的監(jiān)管。
民辦學校收費,應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、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上。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取得的辦學收益結余全部用于辦學,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辦學收益結余,可由學校舉辦者依據有關規(guī)定進行分配。
針對部分民辦學校存在的收費亂象,甘肅省規(guī)定,民辦學校不得以各種名義向學生、家長、社會集資或變相集資,違法違規(guī)收費、集資造成惡劣影響的民辦學校,學校舉辦者將被依法追究責任。
來源 新華社
責任編輯 勝利

